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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气象局部署气候监测预测业务建设 持续推进研究型气候业务发展 2022年02月11日

近日,中国气象局印发《2022年气候监测预测业务建设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明确持续推进研究型气候业务能力建设,加快气候业务向客观化转型,进一步提高气候监测评估精细化程度、气候预测准确率和稳定性,推动气候业务提质增效。

《方案》指出,要加强气候监测评价业务能力建设,提升全球气候基本要素和极端事件的实时监测能力,拓展东亚季风和全球季风监测产品,研发全国25公里、省级10公里网格气候监测产品,开展精细化气候影响评估试验。

要推进延伸期和次季节气候预测业务能力建设,加强智能预测技术研发和应用,建立全国25公里、省级10公里分辨率延伸期(15-30天)网格预测业务,形成次季节(15-45天)气候预测产品。

要持续推进月、季、年气候预测能力建设,改进第三代气候模式和区域模式释用技术,完善全球主要气象要素月、季预测产品,改进年景气候预测会商流程和预测产品,试点开展月、季基本要素概率预测能力建设。

要持续提升气候预测检验业务能力,建立延伸期、次季节-月-季节尺度的气候预测模式产品检验评估系统,完善月、季尺度检验模块,实现延伸期基本要素网格预测和过程预测的实时检验。

要加强面向流域和重点区域的气候业务支撑能力建设,研发七大流域、东北和西南等重点区域10公里网格气候监测和延伸期网格预测产品,建立西南雨季、东北冷涡等专项监测预测业务,形成东北冷涡活动和强度的月尺度监测预测产品。

要完善生态气候预测业务,建立全国及重点地区关键生态气候指标的监测、评估及预测能力。

要进一步完善气候业务系统,优化改进气候监测、预测和检验子系统,实现气候监测预测分析系统(CIPAS3.0)业务化运行并完成应用能力评估。

《方案》还明确了重点任务及分工。其中,国家气候中心负责深化全国会商改革,开展面向全国的精细化气候影响评估等工作;国家气象信息中心负责次季节多模式智能预测系统建设等工作;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气象局负责完善具有本地特色的气候影响评价业务技术规范,承担省级气候监测、影响评价业务等;上海、湖北、广东、重庆气象部门负责做好月、季概率预测技术研发及业务能力建设试点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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